关于2019年上半年MPA/MTA(双证)学历证书像片电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9-02-28 编辑:

各位预答辩通过的MPA和MTA(双证)学员:

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自2002年始,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及身份证号码同注册证书一同上网。由于对上网的学历证书像片信息采集有较高的要求,故确定由中国图片社负责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。根据上海市教委的安排,我校自2011年秋季开始,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片信息采集工作由新华图片社-上海大学生信息采集中心承担。现将有关本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摄像地点

中北校区办公楼中楼1122

闵行校区行政楼(又名办公楼)307

二、摄像时间

    2019320日(星期三)9001600

三、摄像要求

    1、届时被摄对象需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确认信息,故请所有学生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。

    2、因摄影背景为浅蓝色,请避免穿着浅蓝色衣物。

    3、在学校参加拍摄的,每位研究生需15元拍照费,于拍照前交给摄影人员。

    4、如个别毕业生因特殊原因不能于上述时日参加摄像,必须在410日前到上海大学生信息采集中心补拍,否则将在学位系统中无法申请答辩、无法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,详情如下:

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212108

时间:周一至周六9:00-16:30,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

交通:地铁10号线-四川北路-2号口/公交65-四川北路虬江路

四、其他:

    1、延期毕业的研究生,如果曾参加过2018年秋季或2019年春季学历证书图像采集,可以不参加此次拍摄。(学生可以到学信网注册后,查看自己的学籍信息,已经是否已拍摄过学历证书照片)

    2、以上通知针对所有双证生(学号以5开头),单证生相片采集的通知请参见专业学位办有关通知。

    3、此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,责任重大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务必将上述通知传达到每一位2019年秋季毕业的研究生,并做好相关组织工作。

    4、如有疑问,请致电62232498,常老师。

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227日